⏱️ 30秒速览:带电产品出口先记住这8条
- 第一步永远是定UN编号,不是查HS编码:锂离子单独运
UN3480、与设备同装或装在设备中UN3481;锂金属单独运UN3090、与设备同装或装在设备中UN3091;装在货物运输组件里的锂电池UN3536;电池驱动的车辆UN3171。钠离子电池是UN3551(单独)和UN3552(与设备组合)。 - SP188要三道门槛同时过:电芯(锂离子≤20Wh、锂金属≤1g、钠离子≤20Wh)+ 电池组(≤100Wh、≤2g、≤100Wh)+ 单个包件毛重≤30kg。任何一道不过,就按第9类危险货物全管制走。
- 30kg那条有例外: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包件,不受30kg毛重限制。但1.2米跌落试验要求也同步免除(仅针对装在设备中的情形)。
- 危包证豁免看能量门槛,不看30kg:海关口径是两大类可免——UN3171整车一体化组装运输的锂电池,以及满足SP188能量门槛(电芯20Wh/电池组100Wh、锂含量1g/2g)的锂电池。免的是危包证,不是锂电池标记和瓦时数标注。
- 电芯20Wh和电池组100Wh是两个独立门槛:只记100Wh是行业最常见的错。大单体电芯做的电池组,电池组没过线但电芯超了,照样要办危包证。
- 海运空运两套规则,不能混用:海运看IMDG特殊规定188,空运看IATA包装说明PI965/PI966/PI967/PI976,分档、限量、标签全不同。海运能走的货,空运可能一票都走不了。
- 2026年1月1日两个新规同时生效:海运侧IMDG 42-24把钠离子电池纳入SP188;空运侧IATA第67版把荷电状态≤30%从"单独运输"扩到"与设备同装"的PI966(第I部分全部、第II部分>2.7Wh)。
- 能量密度≥300Wh/kg的两用物项管制目前暂停:2025年第58号公告(3A001锂电池、人造石墨负极材料)原定2025-11-08实施,已被2025年第70号公告暂停至2026年11月10日,暂停期内不执行。别按"已实施"去备两用物项许可证。
先说结论:带电产品出口的判定顺序是 "UN编号 → SP188三道门槛 → 运输方式对应的包装说明 → 危包证结论 → 单证清单",五步不能跳。跳步最典型的后果有两种:把该办危包证的货当普货报了,海关查验扣货罚款;或者把能按SP188走的货按危险品订舱,多花几倍运费和一堆单证成本。
本页所有UN编号、能量阈值、包装说明编号、条款号均引自IMDG规则42-24修正案、IATA危险品规则第67版、中国海关总署公开答复与海事管理机构运输指南(文末附官方链接)。法规口径以官方现行文本为准,本页最后核对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。
一、先对号入座:UN编号定错,后面全错
很多人出口带电产品,第一步就去查HS编码,其实查错了方向。HS编码决定关税和监管证件,UN编号决定运输规则。同一块电池,单独卖和装进整机卖,UN编号不同、包装说明不同、能上的飞机不同、甚至能不能上客机都不同。
| UN编号 | 正确运输名称 | 适用形态 | 典型货物 | 空运包装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UN3480 | 锂离子电池(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) | 单独运输,未与设备包装在一起、未装入设备 | 电芯、电池组、充电宝、备用电池、电池模组 | PI965(IA/IB) |
| UN3481 | 设备中锂离子电池,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 | 已装入设备内部,或与设备放在同一包装内但未装入 | 手机、笔记本、电动工具、带电池的整机、含备用电池的套装 | PI966(同装)/PI967(装入) |
| UN3090 | 锂金属电池(包括锂合金电池) | 单独运输 | 锂金属一次电池、锂锰纽扣电池、锂亚硫酰氯电池 | PI968(IA/IB) |
| UN3091 | 设备中锂金属电池,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 | 已装入设备,或与设备同包装 | 带纽扣电池的电路板、仪表、遥控器、电子价签 | PI969/PI970 |
| UN3536 | 安装在货物运输组件中的锂电池 | 锂电池装在集装箱、储能柜等运输组件内 | 集装箱式储能系统、预制舱储能 | 另行规定 |
| UN3171 | 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 | 电池与车辆或设备一体化组装 | 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、电动滑板车、AGV | PI952 |
| UN3551 | 钠离子电池 | 单独运输 | 钠离子电芯、电池组 | PI976 |
| UN3552 | 设备中钠离子电池,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钠离子电池 | 装入设备或与设备同包装 | 钠电储能模组、钠电整机 | PI977/PI978 |
充电宝按UN3480报,不按UN3481。充电宝本身不是"设备",它是给别的设备供电的电池组。定成UN3481会导致空运档位选错——UN3480走PI965,荷电状态≤30%是长期强制要求,且仅限货机。
"装在设备里"和"与设备包装在一起"不是一回事。两者UN编号同为3481,但空运一个走PI967、一个走PI966。2026年1月1日之后这个区别变得很实际:PI966的SoC 30%已从建议改为强制,PI967仍是建议档。
电动车拆电池单独运,UN编号就变了。整车一体化组装运输出UN3171,电池从车架上拆下来单独包装就回到UN3480(锂离子)或UN3090(锂金属),危包证要求也随之从"不需要"变成"必须办"。
二、第一道门槛:SP188到底要满足什么
SP188是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特殊规定第188条,业界俗称"小电池豁免条款"。它的法律效果是:符合条件的电池和电池组,不适用IMDG规则的其他规定——也就是不用危险货物包装、不用危险品申报单、不用贴第9类危险货物标签、不用按危险品订舱。但它本身列了一串必须满足的条件,条件不过,豁免就不成立。
2.1 三道门槛:能量、包件毛重、试验与标记
| 门槛 | 锂离子电池 | 锂金属电池 | 钠离子电池 |
|---|---|---|---|
| ① 电芯级 | 额定能量 ≤ 20Wh | 锂含量 ≤ 1g | 额定能量 ≤ 20Wh |
| ② 电池组级 | 额定能量 ≤ 100Wh | 合计锂含量 ≤ 2g | 额定能量 ≤ 100Wh |
| ③ 包件级 | 单个包件毛重 ≤ 30kg;但装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的包件不受此限 | ||
| 试验要求 | 每个电芯、电池组型号均通过联合国《试验和标准手册》第三部分38.3节全部试验(即UN38.3报告) | ||
| 设计要求 | 具备安全排气装置、防外部短路装置、防反向电流装置;按质量管理体系生产;2003年6月30日后生产的需可提供试验摘要 | ||
| 包装要求 | 除装在设备中外,电芯/电池组须装入完全封闭的内包装,防短路(含防止与同包装内导电材料接触),再装入符合4.1.1.1、4.1.1.2、4.1.1.5的坚实外包装 | ||
| 跌落试验 | 除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外,每个包件须能承受任意方向1.2米跌落而不损坏、不位移致电池互相接触、不泄漏 | ||
| 标记要求 | 每个包件贴锂电池(或钠离子电池)标记,矩形最小100mm×100mm,包件受限时可100mm×70mm,红框线宽≥5mm,标注对应UN编号;电池组须在外壳标明瓦时数 | ||
| 排除情形 | 损坏、有缺陷、为回收或处置而运输的电池不适用SP188,须按SP376/SP377处理 | ||
2.2 30kg这条怎么算
30kg是包件毛重,含电池本身、内包装、外包装、填充物的总重,不是净重。装电池的箱子称出来31kg,即使电池净重只有28kg,也不符合SP188。
例外情形要记清:装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、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的包件,不受30kg限制。因为这类包件里设备本身占了大头重量,规则没有为它设毛重上限。但要注意,这个例外只解决重量,不解决能量门槛——设备里那块电池如果电芯超过20Wh,SP188照样不成立。
三、第二道门槛:海运和空运是两套规则
SP188是海运规则(IMDG)里的条款,空运不认它。空运走的是IATA危险品规则的包装说明(Packing Instruction,简称PI)体系,按UN编号和形态分档,每一档的包装等级、单件净重上限、标签要求都不一样。同一票货,海运能按SP188当普货走,空运可能必须做危险品申报,甚至只能走货机。
3.1 空运分档表:四个PI覆盖大部分货
| 运输形态 | UN编号 | 包装说明 | 适用能量档 | 外包装要求 | 单件净重上限 | 标签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锂离子单独运输 | 3480 | PI965 IA | 电芯>20Wh 或 电池组>100Wh | UN规格包装,Ⅱ类性能等级 | 货机 35kg | 第9类 + 仅限货机 |
| 锂离子单独运输 | 3480 | PI965 IB | 电芯≤20Wh 且 电池组≤100Wh | 坚固外包装(需过1.2米跌落、3米24小时堆码) | 10kg(电池净重) | 第9类 + 锂电池标记 + 仅限货机 |
| 与设备同装 | 3481 | PI966 第I部分 | 电芯>20Wh 或 电池组>100Wh | UN规格包装,Ⅱ类性能等级 | 客机 5kg/货机 35kg | 第9类 |
| 与设备同装 | 3481 | PI966 第II部分 | 电芯≤20Wh 且 电池组≤100Wh | 坚固外包装 | 5kg | 锂电池标记 |
| 装在设备内 | 3481 | PI967 第I部分 | 电芯>20Wh 或 电池组>100Wh | UN规格包装,Ⅱ类性能等级 | 客机 5kg/货机 35kg | 第9类 |
| 装在设备内 | 3481 | PI967 第II部分 | 电芯≤20Wh 且 电池组≤100Wh | 坚固外包装 | 5kg(不含设备重量) | 锂电池标记 |
| 钠离子单独运输 | 3551 | PI976 | 按钠电规则判定 | 按IATA现行版 | 按IATA现行版 | 第9类 |
| 钠离子与设备组合 | 3552 | PI977/PI978 | 按钠电规则判定 | 按IATA现行版 | 按IATA现行版 | 锂电池标记 |
3.2 2026年1月1日:荷电状态30%扩围
荷电状态(State of Charge,简称SoC)不超过额定容量30%这条要求,过去只管单独运输的电池。2026年1月1日起,IATA危险品规则第67版与ICAO技术细则2025—2026版同步生效,把它扩展到了与设备同装的电池。
| 运输形态 | UN编号 | 包装说明 | 2026年起SoC要求 | 性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锂离子单独运输 | 3480 | PI965 IA/IB | ≤ 30% 额定容量 | 强制(长期执行) |
| 与设备同装 | 3481 | PI966 第I部分 | ≤ 30% 额定容量 | 2026年起强制(此前为建议) |
| 与设备同装 | 3481 | PI966 第II部分 | >2.7Wh:≤30%;≤2.7Wh:建议≤30% | 分档强制 |
| 装在设备内 | 3481 | PI967 第I/II部分 | 建议≤30%,或指示电量≤25% | 建议,非强制 |
| 钠离子单独运输 | 3551 | PI976 | ≤ 30% 额定容量 | 强制 |
| 钠离子与设备组合 | 3552 | PI977/PI978 | IATA建议≤30% | 建议 |
| 电池驱动车辆 | 3556/3557/3558 | PI952 | >100Wh:≤30%或指示电量≤25% | 强制 |
超过30%的,须取得特别规定A331的书面批准,即同时获得始发国主管当局和承运人所在国主管当局的书面授权,并在批准文件规定的条件下运输。这意味着"我充满电发出去,反正没人查"这条路在2026年之后风险显著上升:一旦被航空公司或安检发现SoC超标,整票货会被拒运退回,且记录在案影响后续订舱。
一个实务提醒:SoC是实际测量值,不是标签值。箱子上贴"30% SOC"不代表货里真的降到30%,航空公司现在会要求提供批次级的电量管控记录。做带电产品出口的工厂,出货流程里需要加一道"测电量、记录、留档"的动作。
3.3 海运侧同步变化:钠离子电池进SP188
IMDG规则42-24修正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,最大的变化是把钠离子电池正式纳入体系:新增UN3551(钠离子电池单独运输)和UN3552(设备中或与设备同包装的钠离子电池),并把它们纳入特殊规定188的适用范围。门槛与锂离子完全一致——电芯≤20Wh、电池组≤100Wh、包件毛重≤30kg。
这条对做钠电储能、钠电两轮车的企业意义很直接:过去钠离子电池在运输规则里定位模糊,有的货代按锂电池套用、有的当普货,现在有了明确编号和门槛,可以按SP188走了。但前提是钠电电芯的能量密度控制在20Wh以内,动力型钠电电芯通常远超这个值,实际仍要走全管制。
四、危包证到底要不要办:五步判定
"危包证"是行业俗称,正式名称是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。它和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合称"危包证两件套":性能检验结果单由包装生产企业向产地海关申请,证明这个桶/箱/木箱本身符合UN包装标准;使用鉴定结果单由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申请,证明"这批货装进这个包装"是安全的。海关现场检验合格后出具,没有它,危险货物不能出口。
4.1 海关口径:两大类可以免办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属于危险货物的锂电池出口前原则上应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。但符合豁免条件的可以免办,海关总署公开答复中明确为两大类:
| 豁免类型 | 具体情形 | 是否需危包证 | 仍需满足 |
|---|---|---|---|
| ① 车辆类 | UN3171,锂电池与电动车、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一体化组装后运输 | 免办 | 按UN3171申报,整车运输 |
| ② 小容量类 | 锂金属/锂合金电池锂含量≤1g,电池组合计≤2g;锂离子电池瓦时数≤20Wh,电池组≤100Wh | 免办 | 满足SP188相应条款,每个包件贴锂电池标记,外包装标明瓦时数 |
| ③ 储能组件类 | UN3536,集装箱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| 免办 | 国际规则未规定具体包装规范,但须按实际运输方式申报并满足标记、积载要求 |
| 其余情形 | 电芯>20Wh或电池组>100Wh的锂电池,单独包装出口 | 必须办 | UN规格Ⅱ类包装 + 使用鉴定 + 危险品申报 |
4.2 五步判定法
五、出口单证六件套:每一件解决什么问题
带电产品出口的单证不是越多越好,而是每一件都要能回答一个具体问题。缺哪一件,对应的审核环节就卡住。
| 单证 | 解决什么问题 | 出具方 | 有效期/要点 |
|---|---|---|---|
| UN38.3试验报告 | 证明这个型号的电芯/电池通过了高度模拟、高低温循环、振动、冲击、55℃外短路、撞击挤压、过充、强制放电八项试验 | 具备资质的电池检测实验室 | 按型号出,型号不变可长期使用;改配方、改结构须重测 |
| MSDS(安全数据表) | 说明成分、危害、应急措施,供承运人和口岸监管部门评估风险 | 企业自行或委托编制,按GHS 16项格式 | 锂电池MSDS一般不写UN编号,写电池类型、额定能量、锂含量;建议标注24小时应急电话 |
|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| 把产品参数翻译成运输规则结论:按哪个UN编号、什么类别、适用哪条特殊规定、能否按普通货物运输 | 海关认可的鉴定机构(化工研究院等) | 船公司、航空公司订舱审核的核心依据;一般当年有效,次年需更新 |
| 危包证两件套 | 证明包装本身合规、且这批货装进这个包装是安全的 | 属地海关 | 仅超豁免货物需要;包装规格、货物型号变更须重新鉴定 |
| 危险品申报单/申报信息 | 向海事管理机构和船公司如实申报危险货物 | 托运人或其代理 | 海运须在装船前按规定时限申报;空运超豁免货物须填危险品申报单(DGD) |
| 报关单证 | 完成出口报关,含报关单、发票、装箱单、合同;涉两用物项的另需出口许可证 | 企业/报关行 | 申报要素中的材质、品牌、型号、容量须与实际一致 |
六、包装两套打法:豁免包装 vs UN规格包装
带电产品的包装不是"包得结实就行",而是按落在哪条规则里分两套完全不同的做法。搞混的后果是:要么用UN规格纸箱包了本该按SP188走的货,多花成本;要么用普通纸箱包了超豁免的货,被查验扣货。
| 对比项 | SP188 豁免包装 | 超豁免(全管制)包装 |
|---|---|---|
| 适用条件 | 电芯≤20Wh、电池组≤100Wh、包件毛重≤30kg全部满足 | 任一门槛超线 |
| 外包装 | 坚实外包装,符合IMDG 4.1.1.1/4.1.1.2/4.1.1.5一般规定,不需要UN规格认证 | UN规格包装,须达Ⅱ类性能等级(P903/LP903) |
| 内包装 | 每个电芯/电池组完全封闭的内包装,防短路 | 同样要求防短路、防移动 |
| 跌落试验 | 每个包件1.2米任意方向跌落 | 按UN包装标准做设计定型试验 |
| 标签 | 锂电池标记(100×100mm,红框≥5mm)+ 瓦时数标注 | 第9类危险货物标签 + UN编号标记 + 正确运输名称 |
| 申报 | 不需要危险品申报单 | 需要危险品申报单(海运危险货物申报/空运DGD) |
| 订舱 | 可按普货订舱,但船公司通常仍索取UN38.3与运输条件鉴定书 | 必须走DG通道订舱,提前7–15天提交资料 |
空运侧的对应关系是:PI965 IA、PI966第I部分、PI967第I部分要求UN规格包装Ⅱ类性能等级;PI965 IB、PI966第II部分、PI967第II部分可用坚固外包装,但须通过1.2米跌落试验,PI965 IB还要额外过3米、24小时堆码试验。所以"用普通五层瓦楞箱行不行"这个问题,答案取决于落在哪一档,不能一概而论。
七、四个高频误区,逐条纠正
误区一:100Wh以下就免危包证
纠正:要看两个参数,电芯≤20Wh并且电池组≤100Wh。另外"免危包证"免的只是包装使用鉴定,锂电池标记、瓦时数标注、UN38.3、1.2米跌落都没免。
误区二:装进设备就一律豁免
纠正:装进设备改变的是UN编号形态(3480变3481)和空运PI档位(PI965变PI967),不是"变普货"。装在设备里的电池如果电芯超过20Wh,SP188同样不成立,海运仍按第9类管制。而且PI967的SoC 30%只是"建议"档,不代表其他要求也放松——单件5kg净重、锂电池标记、防意外启动,一项都不能少。
误区三:SP188就是普货
纠正:SP188是危险货物规则内的有条件豁免条款,它的效果是"不适用其他规定",前提是满足它自己列的那一串条件。业界把它叫"豁免"没问题,但把"豁免"理解成"当普货"就会出事——不带UN38.3、不贴标记、包件超过30kg,被查到一样按未申报危险货物处理。
误区四:能量密度300Wh/kg以上要办两用物项许可证
纠正:这条管制目前暂停。2025年第58号公告把重量能量密度≥300Wh/kg的锂离子电池(3A001)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纳入两用物项管制,原定2025年11月8日实施,但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25年第70号公告已将其暂停实施至2026年11月10日,暂停期内不执行。
关键是理解"暂停"的性质:暂停不等于取消,到期自动恢复,不需要另行发文。所以高能量密度电芯的长周期合同、备证计划,要按恢复后的口径准备,别把暂停期当成永久豁免。恢复后,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与危险货物运输合规是两套独立要求,都要满足。
八、常见问题
100Wh以下的锂电池是不是就不用办危包证?
充电宝出口按UN3480还是UN3481报?
电池装在设备里和与设备包装在一起,有什么区别?
符合SP188的锂电池,出口是不是就按普货走了?
电动车出口,电池装在车上和拆下来分开运,要求一样吗?
2026年1月1日起空运锂电池有什么新变化?
纽扣电池、干电池出口有什么特别要求?
运输条件鉴定书和MSDS有什么区别,都要吗?
能量密度300Wh/kg以上的锂电池,现在要办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吗?
瞒报锂电池出口被查到会怎么处理?
配套工具:先算参数,再对规则
带电产品的判定高度依赖具体参数,输入瓦时数、锂含量、包件重量,比对着文字规则逐条推要快得多。
九、权威来源
- 浙江海事局《电池产品水路安全运输指南》(依IMDG 42-24修正案、JT/T 1543-2025编制,2026年1月发布)—— zj.msa.gov.cn
- 江苏海事局《太仓港锂电池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指南》—— js.msa.gov.cn
- 上海海事局《上海港锂电池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指南》—— sh.msa.gov.cn
- 海关总署《转危为安》政策直通车(锂电池危包证豁免口径)—— customs.gov.cn
- 海关总署《天路通关一点通》政策直通车(整车与拆装电池危包证区别)—— customs.gov.cn
- 人民日报海外版《锂电池出口有哪些要求?》(海关答疑)—— paper.people.com.cn
- 《中国海关》杂志《出口锂电池危险货物包装海关监管要点归纳》—— chinacustoms.gmcmonline.com
- IATA《Passengers Travelling with Lithium Batteries》2026版(Wh与锂含量限值表)—— iata.org
- 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25年第70号公告(暂停58号等公告实施)—— mofcom.gov.cn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(2026年3月2日《人民日报》刊载文本,第五十二条承运人免责事由)—— paper.people.com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