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CEP(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)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,覆盖了中、日、韩、澳、新 + 东盟十国共15个成员国。
累积规则是RCEP原产地规则中最核心、最有价值的一项制度。简单理解就是:
这意味着,只要你的原材料来自RCEP成员国,即使不是中国本土生产的,也可以计入中国的原产成分,大幅降低了达到关税优惠门槛的难度。
在传统的双边自贸协定(如旧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、中韩自贸协定)中,只有来自协定双方的材料才能算作原产材料。
RCEP的累积规则把15个成员国视作一个统一的生产区域:
| 对比项 | 传统双边自贸 | RCEP全域累积 |
|---|---|---|
| 累积范围 | 仅协定双方 | 15个成员国全域 |
| 第三国原料 | 算作非原产 | RCEP成员国原料视同原产 |
| 享惠门槛 | 较难达到RVC≥40% | 更容易达标 |
| 供应链自由度 | 受限,只能从协定国采购 | 灵活,15国内自由选 |
海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:任一RCEP成员国原产材料,运至另一成员国加工生产,核算原产地时直接计入本土原产成本。
| 项目 | 详情 |
|---|---|
| 企业背景 | 山东某水产加工企业,产品出口东盟 |
| 原情况 | 从俄罗斯(非RCEP国)进口鳕鱼加工后出口 |
| 问题 | 外来原料占比过高,RVC不足40%,无法享RCEP关税,按3.5%最惠国税率缴税 |
| 优化方案 | 更换采购渠道,改从澳大利亚(RCEP成员国)进口鳕鱼 |
| 结果 | 澳产原料计入中国原产成分,达标40%区域价值,成功申领RCEP产地证 |
| 收益 | 全额减免关税,直接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 |
| 项目 | 详情 |
|---|---|
| 企业背景 | 中国某电机制造企业,产品出口东南亚、日韩 |
| 零部件来源 | 日本定子 + 韩国转子 + 泰国端盖(全部RCEP成员国) |
| 结果 | 全部计入本土原产,区域价值轻松达标 |
| 收益 | 出口东南亚、日韩可享受逐年降税直至零关税 |
| 反面提醒 | 若采用非RCEP欧美配件,则极易不满足原产地标准,错失优惠 |
这是最基本的前提。出口到欧美、中东、南美等非协定国家,无法适用RCEP累积优惠。
RCEP成员国包括:
RVC(Regional Value Content,区域价值成分)≥ 40% 是RCEP原产地标准的核心要求。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核算方式,优先选用更容易达标的公式。
在决定是否调整供应链之前,先算一笔账:
只有关税节省大于供应链调整成本时,才值得做。